工資集體協商,是指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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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資集體協商,是指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、工資分配形式、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,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協議的行為。 2000年開始,市總工會在全市推行工資集體協商。2012年,市區有100多家餐飲企業成為工資集體協商“試驗區”?! ‘斈?月,市餐飲行業協會會長朱軍和市商務局工會主席羅云,作為協議企業方和職工方的首席代表坐下來談判的時候,《株洲市餐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職工方要約》已經四易其稿?! ∧莻€場面,朱軍還記得:“我當時拋出城區中式烹飪人員月度最低工資1750元,職工方卻要約1850元……”羅云提議,雙方各退讓一步,中式烹飪人員月度最低工資為1800元?! ≌勁羞M行了整整兩天,最終就職工反映比較集中的免費就餐、住宿、體檢、服裝達成協議。這份具有標志性意義的協議,還對職工工資增長預期作出承諾:2013年至2015年,行業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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